台中市模範移工明年2/24前受理推薦表揚名額增至8名300人以上可申請5人

為感謝在台投入心力的移工朋友,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12年模範移工選拔,即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受理推薦。

勞工局表示,今年表揚名額除由6名增加為8名外,針對人數較多的大型企業也提高可推薦的人數,事業單位推薦,同一聘僱移工人數在300人以上者,最多可推薦5名。

截至112年2月24日止,凡具備在台中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年資,得不限同一雇主,且至112年5月31日止聘僱許可仍有效且核准工作地在台中市轄內的移工,可由雇主、仲介業者及相關民間團體提出具體事蹟、文字或影音圖片推薦。另外,參選移工不得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情事或其他我國法令相關不良紀錄,同時排除前兩年曾經獲選台中市模範移工者。

五大評選指標包括「工作表現」(包括工作態度、效率、工作熱忱、同事互動等)佔30%、「主動學習」(包括語言學習、專業能力等)佔20%、「佐證資料」(包括移工中文自我介紹、雇主推薦函等影音資料)佔30%、「品行操守」(包括敬業精神、個性及情緒表現等)佔10%,以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包括平日優良事蹟,以及各項有助增進國人對移工正面觀感)佔10%。

勞工局表示,今年的評選指標與往年相同,表揚人數方面,預計從家庭類選出3名、產業類5名,各組均較去年增加1名。此外,過去受限於人數限制,聘僱100名移工以上企業最多僅能推薦3名參選,因此部分人數較多的大型企業必須做取捨,參考事業單位所提供建議後,今年針對聘僱300名移工以上的事業單位,可推薦人數增加至5人,讓更多模範移工獲得肯定。

獲獎者每名將頒發6千元禮券及獎狀;其餘入圍決選但未獲獎者,也將獲得1千元禮券作為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