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防疫地點、快篩結果3/15 免上傳
4 月起社福移工旅宿費用不再補助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六日臺北報導】配合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自112 年3 月15 日起,勞
動部放寬移工專案引進計畫防疫措施,國外仲介的防疫計畫刪除,僅需配合移工入境前須完
成施打二劑新冠肺炎疫苗,另入境後,防疫地點免登錄,同時不再強制必須入住1 人1 室(獨
立衛浴)場所,快篩結果無須上傳「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另外,勞動部對社福類移工補助旅宿費用(每人每日旅宿費用的一半、上限是1 天1,250
元),將到112 年3 月31 日前(含當日依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為止,自112 年4 月1 日起
將不再補助社福移工旅宿費用,雇主3 月底前申請旅宿防疫補助應至「移工機場關懷服務
網」。
根據統計,自111 年2 月15 日至112 年3 月5 日止,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計畫,移工已
入境來台有25 萬6,433 人,國籍別分別是越南籍11 萬9,172 人、印尼籍5 萬9,856 人、菲律
賓籍4 萬8,633 人、泰國籍2 萬8,771 人及馬來西亞籍1 人;其中家事類有4 萬96 人、產業類
有21 萬6,337 人。
勞動部說明,自112 年3 月15 日起,鬆綁新入境與返鄉重入國移工自主防疫措施,包括社
福移工自主防疫地點不限一人一室、快篩結果不須上傳,以及取消國外仲介應訂防疫計畫,
內容應包括海外訓練機構訓練及住宿人數減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等,至於移
工入境前仍須完整施打二劑疫苗。
勞動部指出,移工入境前仍須上網登錄預定入境日及接機服務,其中新聘產業移工(含機構
看護工)入境3 日前應登錄,新聘家事移工(看護工、幫傭)則須入境5 日前登錄。
至於重入國各產業別移工則是得登錄,因為會與仲介評鑑勾稽,建議還是登錄,不過重入
國移工也可持無人接機證明書,自行離開,其作法就是比照疫情前。
勞動部表示,自3 月15 日起,移工在國外完整接種2 劑疫苗,其證明免上傳,另自主防
疫地點,免登錄,1 人1 室(獨立衛浴)之雇主自宅、員工宿舍、旅館或民宿為原則、不強制。
移工入境後自主防疫期間,可工作、外出,應遵循指揮中心防疫規範,其中產業移工7 天自
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快篩,社福類移工7 天自主防疫,則建議每日快篩陰性才工作,快篩
結果自3 月15 日起無須上傳「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