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需長照失能者可用長照特別扣除額聘僱外籍看護工應提供年度有效聘可函

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天者,以及在家自行照顧者,年度報稅時享有「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提醒,如111年度欲申報適用,應把握今年底前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以免來不及申請而產生爭議。

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且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為5%或12%(股利合併計稅及未課徵基本稅額)的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分局說明,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符合適用對象者,應檢附課稅年度核發的證明文件。

其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須提供111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長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提供111年度使用指定服務的繳費收據影本一張。如為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須全年達90天,並檢附繳費收據影本(須載明床型)。

至於在家自行照顧者,依規定須有111年度取得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或111年度有效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且須符合公告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身障種類。

彰化分局進一步說明,在家自行照顧者所檢附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審理時常發現非屬勞動部公告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於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已來不及申請其他證明文件而引發爭議。該分局提醒,如111年度未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未使用長照2.0服務或未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90天的民眾,請於年底前儘速向醫療院所申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或使用長照2.0服務,以免隔年5月無法列報長照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