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納管民團要求確實審核不符資格及未提改善計畫立即斷水斷電

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提交「工廠改善計畫」期限將於3月19日截止,不過環保團體發現,有些不符合申請納管的中、高污染、新增建工廠卻通過地方政府的納管審核。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聯盟3月14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地方政府確實審查,揪出不符納管資格的違章工廠並立即斷水斷電,協助造假的代辦業者也應重罰,以免更多業者企圖魚目混珠闖關,否則對依規定申請納管、花成本改善的業者也不公平。

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105年5月19日前既有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得申請納管,並應於今年3月19日前提送工廠改善計畫,逾期將失去納管資格,並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賴沛蓮表示,納管並非業者喊聲就會通過,必須檢附工廠現況照片、地籍圖謄本、105年5月19日前的航照圖、從事加工製造的證明等資料以及工廠改善計畫,2年內改善消防、污水等項目,最終才能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賴沛蓮指出,改善期可以展延,而透過空拍圖就可確認是否為增、擴建,她呼籲政府審查時應拴緊螺絲,確實嚴審,否則不符規定的違章工廠就不可能被根除。綠色公民聯盟研究員陳震遠提到,過去經驗發現,發現很多金屬製造業因排放物,而經環保機關認定為中高污染業別,但工業機關往往以其產品認定為低污染。他呼籲,經濟部審查工廠資料時,應同時確認環保署、農委會的資料,加強對中高污染的認定,讓排放污染物的業者離開農業區。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指出,民團所揪出不符資格卻納管的案件中,彰化縣佔比最高。她說,有些根本不屬於工廠範疇,例如百貨批發業申請納管,以及改建、擴建後申請納管後取得特登,又或者出租給不同業者,甚有中高污染業者進駐。她呼籲,政府應將已申請納管的農地工廠,透過地理系統比對新、增建部分,依法執行斷水、斷電的裁罰;有些協助代辦的業者如協助造假,應以偽造文書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