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優秀移工及雇主選拔滿2年可參選明年2/20前受理推薦預計選出共30名

為獎勵在屏東縣境內貢獻心力的外國人,並肯定善待移工的雇主,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持續辦理112年度優秀外國人暨優秀雇主選拔,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受理推薦。在屏東縣服務滿2年的移工,可由事業單位、仲介公司、雇主推薦參選,優秀移工預計錄取24名,並選出6名優秀雇主,於明年五一勞動節紀念大會中表揚。

根據簡章,凡於110年6月1日以前入國取得合法工作許可,至111年12月31日止在屏東縣工作期間累積達2年以上,不限於同一雇主,且至112年5月10日其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台合法居留、無其他不良紀錄的外籍移工,均可參加遴選。

而優秀雇主參選資格,須為111年3月31日前取得聘僱許可,在屏東縣合法聘僱外國人的雇主,且符合108年至111年間未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受罰鍰處分等條件者。此外,為求遴選的公平性,近兩年曾獲選為屏東縣優秀移工、優秀雇主者,都將排除獲獎。

勞青處收件後,將先進行資格審查,後續由評審委員會擇優選出今年得獎的移工及雇主。評選指標方面,優秀移工為服務表現及敬業精神佔15分、工作學習態度及貢獻(如處理業務問題或執行勞工相關計畫、任務有具體事蹟)佔30分、工作知能、技能(如能提出技能改善或就工作提出創新改善計畫者)佔30分、主動學習及品行操守(如學習工作相關技能,態度良好,有具體事蹟者)佔25分。

雇主評選指標,則有寬大包容(如外勞得適時休假等)佔40分、尊重人權(如給予獨立生活空間)佔20分、教育指導(如工作期間給予專業以外教育機會)佔20分、勞資和諧(充份瞭解並遵守就服法關於雇主的職責)佔20分。

今年選拔預計選出廠工組6名、機構看護組4名、家庭看護工組12名,以及漁工組2名,共計24名得獎移工;優秀雇主則分為工廠及機構組、家庭及船主組,每組各選出3名,除頒發獎牌及2千元獎金外,也將安排於明年勞動節活動中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