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實績費率適用人數下修近2萬家適用112年實績費率出爐逾7成企業明年減收

為督促投保單位辦理職業災害預防作業並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針對僱用一定人數以上之投保單位,職災保險費率採實績費率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112 年度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因適用該規定的僱用人數由70 人下修至50 人,共計1 萬9,259 家投保單位適用,較111 年度增加6,456 家,其中逾7 成適用單位減收保險費。

勞保局副組長吳依婷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6 條第2 項至第5 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112 年度適用實績費率之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50 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增減值,依各適用單位108 年1 月1 日起至110 年12 月31 日止共3 年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之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吳依婷進一步說明,以往適用實績費率之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70 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今年生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第2 條修正適用人數門檻,下修為僱用被保險人數達50 人以上者。

因此112 年度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 萬9,259 家,較111 年度(1萬2,803 家)增加6,456 家,勞保局已於111 年10 月27 日函知適用單位。

吳依婷指出,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1 萬9,259 家,其中減收者計1萬4,210 家(占73.78%)、加收者計3,377 家(占17.54%)、維持原行業別災害費率者計1,672 家(占8.68%),又112 年不再適用者計143 家。

吳依婷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比率可加減徵30%及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則可加減徵20%,意謂最高可加減徵50%,其有84 家業者中費率加徵至50%,並以營建業、製造業等行業為主,另減徵50%則有6 家,多是製造業。

勞動部強調,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工作夥伴,呼籲事業單位應致力職業災害預防作業,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並可降低職災保險費率,達到雙贏效果。